在徐汇区教育局给记者发来《关于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青浦教学点的情况通报》称,对于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青浦教学点近日发生的事情,该局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该局“将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会同教学点所在的青浦区教育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在青浦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配合下,启动对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的专项督查,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存在哪些违规招生、违规办学行为?持续了多久?到底涉及到多少学生?对该民非机构会作出何种处理?如何保护学生权益?对于上述问题,徐汇区教育局并未具体回应,表示本着对学生负责任的态度,正在认真调查,待调查全部完成,会及时告知结果。
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青浦教学点的相关负责人凌副院长也表示,学院目前正在根据主管部门的整改意见,逐条逐条地进行整改。
租房办学且合同一年一签
昨天上午,记者在校址同为高泾路588号的上海市房地产学校了解到,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跟该校除了“房东和房客”的关系外,没有任何业务往来,也无隶属关系。“我们是独立的两个法人,不能因为‘房客’犯事,就把‘房东’牵连进去。”针对周到吐槽视频《中专女的宿舍江湖》中,镜头拍到该校校名一事,上海市房地产学校很忌讳。
上海市房地产学校办公室丁主任告诉记者,他们是一所有着近60年历史的公办学校。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仅仅是租赁该校的校舍,而且合同还是一年一签的。
上海市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同昊表示,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要求,全日制民办学校,需要有自主产权的教学场地。后来,依据该条例而来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对这一要求放松了。但部分省市,仍坚持教学场地自主产权的要求。
余同昊说,依据《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民办学校在申办过程中,如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如租用场所办学的,应提供与房屋产权人或由产权人授权的使用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协议)》,且租赁期应当不少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