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上海公安机关推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其中,对于目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本市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其他省市来沪人员异地受理办证工作将分步实施。此外,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业务,可选择邮政速递公司进行身份证投递。警方表示,此次将首先针对津、鄂、赣居民开放此业务,其他省市来沪人员异地受理办证工作将分步实施。同时,本市户籍人员和来沪人员在丢失、捡拾身份证件后,可前往就近派出所进行挂失申报或丢失招领。
自7月1日起,上海公安机关推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其中,对于目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本市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其他省市来沪人员异地受理办证工作将分步实施。此外,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业务,可选择邮政速递公司进行身份证投递。警方表示,此次将首先针对津、鄂、赣居民开放此业务,其他省市来沪人员异地受理办证工作将分步实施。同时,本市户籍人员和来沪人员在丢失、捡拾身份证件后,可前往就近派出所进行挂失申报或丢失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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