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以直接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最新公布的《关于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直接办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实施办法》对接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简称B证),将B证打造成《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相关待遇在本市落地的平台。另外,《实施办法》还在B证持证人现有待遇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B证持证人在长期居留、简化通关、民生保障等多个方面的待遇,不断完善B证政策的覆盖面,吸引和留住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沪创新创业。
《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确定《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在本市合法工作或创业,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请办理与其《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相匹配的B证。
在现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有效期限核定标准》的框架内,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直接给予附加分100分。根据其最终得分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核定B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
已向市公安局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但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申请B证时,可凭市公安局出具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已受理的证明获得20分的附加分。根据其最终得分确定B证的有效期限,同时不超过护照、《外国专家证》和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