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上海有房?有笔钱年前得上交!拖越久交越多!
http://hi.online.sh.cn 2017-12-11 09:02 稿件来源:上海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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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对象
从2011年1月28日起——
◆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 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也就是说
上海人在沪买二套及以上住房
以及外地人在沪买房的
都要缴纳这笔钱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
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税款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一)凡在2017年之前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17年应缴纳税款为认定通知书中确定的年应纳税额。
(二)凡在2017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17年应缴纳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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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甘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