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上海街头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这13种错误千万别犯
2017年底,“13合一”电子警察上线在上海全市范围内31处路口投入使用。转眼,时间过去了近半个月,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从中选取了数种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原违法现场。一起来看一看,你是否也曾发生过这些违法行为。
记者街头直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徐鸣慧 摄制
经过人行横道未礼让行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在实际采访期间发现,中心城区范围内,如今越来越多的驾驶员已能自觉做到礼让行人,在转弯或途经斑马线时,提前减速,主动礼让前方行人。
交警部门指出,如驾驶员违反“斑马线礼让行人”,被电子警察拍下确认后,将面临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图片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
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了解到,抓拍系统是和路口信号灯联动的,只有行人绿灯才开启,电子警察会在人行横道线距离交叉车道左右各约半根车道的区域内,划定一个虚拟框,行人在这个框内,被认为处于危险距离,如机动车不避让行人驶过停车线,将会被抓拍。
此外,电子警察抓拍的所有照片都会经过人工比对、后期审核,在审核时,交警着重看的是车辆在发现横道线上有行人通过时,是否有一个主动停车避让的动作;如果监控视频中看得到有避让的动作,即便后续行人不走,让车辆先行通过,车辆再被电子警察拍摄下来,仍不会被判定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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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稿: 甘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