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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3 07:17:39
社区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
◆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企业、歇业企业及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等无单位的社会退休人员。
◆单位不组织参保,且属于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退休职工。
缴费标准:
◆社区参保对象中的续保人员、新退休一年内首次参保人员、断保后一年内再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每年315元/人。
◆社区参保对象中
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一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一年(不超过两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630元/人。
从2013年起计算的退休两年以上未参保或断保超过两年的人员,缴费标准为945元/人。
其中,未参保或中断参保的年份,不享受保障待遇。
参保时间: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参保地点: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街镇工会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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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魔都上海 作者: 责任编辑:甘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