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的风险:“奇葩险”频出 几乎不可能理赔
“网上互助计划”和“相互保险”不是一回事
肖飒(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互金法律专家)
最近,随着非上市险企年报披露的收官,国内首批3家相互保险社(众惠相互、汇友建工、信美相互)的首年经营“成绩单”出炉,一些人开始关注原本相对陌生的“相互保险”。
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国内目前只有三家相互保险企业,然而不少网友却有这样的经历——朋友圈随手转发网络筹款献爱心,却被“爱心奖励”链接误导加入了某个“网络互助平台”。媒体曝光有网络互助平台以3元低门槛、“30万互助金”诱导会员加入。这些网络互助平台宣传自己的产品就是“互助保险”,也是正规保险产品,是否真的如此?
所谓的“网络互助保险”与相互保险完全是两回事,前者更类似于某种集资活动。以“互联网+保险”模式提供金融服务但尚未获取相关牌照的情况下,平台方面很可能已经涉嫌非法经营。
总的来看,互助保险覆盖一些特殊的保障需求,对股份制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能形成有益的补充。对于网络互助平台进行金融创新的探索价值应持以肯定的态度,但是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错综复杂,脱离监管的影子经济必然衍生风险。基于此,当下投保人还是不要相信任何“网络互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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