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个区的人民有福了!安居补助来了,最高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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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到宝山工作,与税务(法人)登记在宝山区域内的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引进的符合《宝山区优秀人才分类标准》(见附件1)中A、B、C、D、E类人才认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
2、本区新引进企业、社会组织高级经营管理成员、核心技术骨干等团队核心人才(以下简称“团队核心人才”)。
3、本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引进、未达到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紧缺急需人才(以下简称“紧缺急需人才”)。
4、最近一年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及相关不诚信行为。
5、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企业下级公司和区国资委委托管理企业的党政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本文来源:上海本地宝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