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好上海

现在,在上海租房一个月多少钱?

2020-08-14 08:00:56

  常见问题解读

  Q1:我和我老公因工作原因分居两地,我在杭州租房,他在上海租房,我们住房租金扣除能不能分别扣除呢?

  A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是可以分别扣除的。

  Q2:我的租房合同是从去年6月份开始的,按照规定我什么时候能开始享受到住房租金扣除呢?

  A2: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您首次享受住房租赁专项扣除的时间应该是您签署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开始的当月。如果您的合同租赁是从2019年6月开始的,那么您从该月开始就可以享受相关的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Q3:我的主要工作地点在上海,但是我在上海周边城市租房,应当按上海还是上海周边城市的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A3: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第六章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所以如果上海是您当前的主要工作地,可以按上海的标准享受住房扣除。

  Q4: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有固定的合同样式吗?

  A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目前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样式要求。

  *内容来自于上海中原地产研究院、58同城、安居客

上一页 1 ... 5 6 7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地产上海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站点地图 |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服务举报电话:5212221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