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热线讯,不知道大家还有没有印象,早前新闻报道过一篇文章,《相亲当天车内发生关系 因“强奸罪”获刑三年》,该男子昨天刑满刚刚出狱。
在法院审理这案件中,男子一审二审都未认罪。
2018年6月1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
当时检方指控:2018年2月22日17时许,我与王英通过婚介所相识并共进晚餐。当日20时许,我驾车载王英到滦南县某地势偏僻处,意图与其发生性关系。在王英明确拒绝后,我使用按手、压身体等手段,强行与王英发生了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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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热线综合 作者: 责任编辑:甘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