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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代言奶茶?还成“老烟腔”?有人看不下去了:太不尊重!

这样的提法非常荒谬,也是对鲁迅先生的不尊重

资深媒体人、《新民周刊》主笔姜浩峰在看到乐乐茶与出版社的联名活动和店内的宣传之后,第一反应就是“不合适”:

首先,鲁迅先生当年抽烟是有其时代背景的。就今人而言,抽烟并不是一种好习惯。在纪录片或影视剧当中,为了反映大先生当年的活动,出现了一些鲁迅先生抽烟的镜头,我相信这是观众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就联名活动来说,既不是拍电视剧,又不是搞文学创作,只是为了营销,我觉得极为不妥。

第二就是拿鲁迅先生来作为营销主体。鲁迅先生当年喝的是什么茶呢?据我所知,鲁迅先生在写作时,一般是喜欢喝圆炒青,而且是选老的叶子泡茶,他和乌龙茶到底有什么关系,还有待考证。因此当下在广告宣传当中将鲁迅先生与主打的“烟腔乌龙”放在一起,很可能与史实不符,这样的营销无疑是失真的,也是对鲁迅先生的不尊重。

第三,“老烟腔,新青年”这样的提法本身是非常荒谬的。这种宣传用语对当下的青少年会产生什么影响 ?我不知道设计广告词的人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传统的烟草终将成为历史,这是绝大多数有识之士的共识。

资深评论人何振华看到联名活动的推文标题“世界读书日,致敬鲁迅文学”表示:“不合适,这样的标题不合适,显然是对大先生的不尊重。”

对于联名活动,何振华认为:

世界读书日期间,出版社与奶茶品牌联袂搞活动,打出这样的广告词,标之曰“致敬鲁迅文学”,至少,我觉得很刺目,甚至很扎心,这哪里是在致敬鲁迅?分明就是在消费大先生。

倘若鲁迅先生在世,我相信绝对会写一篇文章痛斥:“呜呼,鲁迅,鲁迅,多少广告,假汝之名以行!(引自《而已集》)”至于活动方在推文里做了“老烟腔”备注,我看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大先生享受的就是一支香烟在手的过瘾,大先生抽烟的手势,也堪为现代文学史的标配,他欢喜抽廉价烟,影响的是他的身体,但催发的是笔尖腕底的闪光思想和无畏文气。大先生从不玩文字游戏,我相信,你活动方干脆不这样转弯抹角玩谐音,倒是更符合大先生的胆识。

属于文化的世界读书日,卖一杯奶茶也好,卖一本翻译书也好,想得出这样一句轻佻的广告,是证明你有文化,还是暴露了你缺乏常识呢?我可以不客气地说,这是对文化巨匠的不尊敬。

消费文化名人,要注意法律边界

上海广告界创意人陶为民是广告歌曲《喜欢上海的理由》创意者及词作者,陶为民告诉记者:

其实,明眼人不会去看推文的阅读量和下面的评论,而是好奇这个新品的实际销量。或许品牌方的初衷,是想和“酱香拿铁”一样,用“老烟腔”在茶饮品类尝试做出差异化。

但是很遗憾,无论是年轻的消费群体,还是对鲁迅先生和“新青年”有起码认知的人士,除了确定这个茶饮品牌已经很久没有有市场影响力的单品才会出此招数,相信没有多少人会去尝试这个用“老烟腔”来致敬文化先驱的产品;更何况,茶饮的主要消费人群是年轻的女性朋友。

乐乐茶门店的新品“烟腔乌龙”

沪上资深女文青简诘小姐单位刚刚举办了世界读书日活动,她平时也喜爱阅读鲁迅先生作品,对于这次联名活动推出的奶茶新品,简诘小姐告诉记者:

我喝奶茶不太喜欢尝新,除非这个新品让我感觉很好喝,或者能满足我的猎奇心理,比如这个烟腔乌龙新品,让我蛮想喝一杯的。鲁迅先生爱喝茶,也抽烟。他一向喜欢有想法的年轻人,我想,他要是知道当代年轻人给他出表情包,用他的形象“代言”奶茶,应该不会介意吧?但是,鲁迅先生的肖像被这样使用,需不需要鲁迅后人或相关单位授权和把关呢?

对于奶茶店与出版社的联名活动,一位出版人认为:

是奶茶圈卷了?还是奶茶也有梦想?请来永远不老的‘新青年’鲁迅先生来带货,这款“烟腔乌龙”奶茶,用了乌龙茶底,又注入了有机奶。让自带IP流量的鲁迅先生来“站台”,似乎商家觉得“鲁迅”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但挖掘大先生的文化价值,也要重视消费文化名人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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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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