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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大侠远去:除了回忆 他还留下这些物质财富

2018-11-01 08:00:36

  考虑到当年金庸与沈宝新创业本金仅有10万港元,这样的投资回报率也算得上十分出色了。1993年,金庸主动把控股权移交给于品海,后来于品海被发现有刑事案底,1995年再转售予马来西亚华裔拿督张晓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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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1958年,由峨眉影视公司出品的《碧血剑》拉开了金庸武侠进军大银幕的序幕。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当中,根据他本人小说或小说当中某些人物而改编而成的电影层出不穷,《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鹿鼎记》、《笑傲江湖》、《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等作品不断被反复翻拍。手游市场上也有许多根据金庸作品设计的游戏,比如金庸群侠传系列、金庸无双等。

  除了武侠文化巨大的艺术价值本身,金庸武侠作品完成了从电视剧、电影再到手游等衍生品全产业链的深度开发,也实现了不菲的商业价值。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据不完全统计,金庸的14本小说全部被改编,翻拍影视、电视剧的次数总计高达89次。相比之下,金庸的作品“上镜次数”远远超过“武侠三宗”另外两位作家古龙和梁羽生。

  而在游戏方面,早在2011年,完美世界就签下了《倚天屠龙记》、《笑傲江湖》、《神雕侠侣》与《射雕英雄传》等4部作品的游戏改编权,向金庸支付了版权费用,搜狐畅游也于2013年以2000万元的价格获得了11部作品的改编权。通过一些维权案例判决,我们可以侧面窥探金庸游戏IP的商业价值。

  2017年,在手游《武侠Q传》侵犯作品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北京中院一审判决被告火谷网、昆仑万维 向原告完美世界赔偿经济损失1600万元及31.9万元的合理支出。

  判决认为,“被告火谷网络未经许可,无偿使用金庸小说元素开发《武侠Q传》的游戏,并与昆仑万维及昆仑乐享合作运营该游戏,构成不正当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涉案证据,火谷网及昆仑万维因合作营运武侠Q传游戏,被指共在中国大陆市场获得营业利润1.7亿余元。

  而在2018年8月,历时两年的金庸起诉杨治(笔名“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一案最终金庸胜诉,被告杨治将赔偿金庸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此间的少年》借用了金庸原著角色名称,但没有抄袭故事情节,这一判例也被称为“同人作品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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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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