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好上海

双11促销棉衣至今未发货!商家:发了要亏500万

  律师认为商家须承担责任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应该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既然发布了这样的活动,消费者参加后就应该享受相关的待遇。商家除非能够证明因机械故障等客观原因造成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风险和后果。

  网友热议

  有网友认为商家也不容易

  表示可以体谅

  梵修 :得饶人处且饶人吧,都不容易

  门门 :互相体谅吧,但消费者获得的赔偿应比商家原定的折扣还要低才可以,消费者可以选择要商品还是现金补偿。

  不识不知 :同意,毕竟比以次充好发“物有所值”的商品要好。

  也有网友认为不能原谅商家要遵守契约精神

  沐刅 :不同意啊店家的问题店家自己解决为什么要消费者来承担你们的过错。

  SJC8983 :契约精神哪去了

  江山风雨情:既然无力承担损失,为什么开始时不认真检查,等到结束了才说无力承担,即使是真的,但给人的感觉是你在玩套路,若是真的玩套路,那倒闭是迟早的事,没有诚意的商家,迟早给玩死!

  如果你是买家,你会同意退款吗?

上一页 1 ... 3 4 5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7]6486-491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