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好上海

将要收到年终奖的你 今年个税该如何计算?

  临近春节,2019年1月和2月将成为各大企事业单位集中发放2018年年终奖的时间。近日,中智咨询调研中心发布的“企业年终奖调研报告”显示,有93%的受访企业计划发放2018年年终奖。

  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新个税法下,大多数工薪阶层于2019年1月或2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所缴纳的个税与2018年相比将会发生哪些变化?新个税法会不会影响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怎样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最划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表示,为确保新个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让纳税人享受税改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已于2018年底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该类全年一次性奖金一年只能算一次。

  若觉得文字说明还不够明白,请看第一个演算案例。

  案例一

  假设上海白领小王扣除社保后的每月工资为12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0元,没有其他收入,有一个儿子在上小学,有首套房在贷款,父母超过60岁,且为独生子女,因此其每月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000元。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为5000元。

  情景一: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纳税,则小王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所适用的税率为(120000/12=10000)10%。

  因此,小王的全年应纳税额=(工资12000*12-起征点5000*12-专项附加扣除4000*12)*3%+奖金120000*10%-速算扣除数210=12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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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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