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好上海

好消息!这些钱将提前发放!还有这些补助可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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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综合津贴1月15日发放

  民政局特意提醒广大老年市民,根据《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老年综合津贴按季度发放,发放日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

  同时,在非津贴发放月新审定的老年人,首次享受的津贴在通过审定的当月或次月的15日发放。

  发放年龄及金额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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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东方财富网 作者:上海本地宝 责任编辑: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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