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车内发生性关系 被判强奸罪获刑三年 他出狱了
男子与自己的辩护律师均称,整个事件中,并未强迫王英,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反而是相亲的女方委托中介以报警相威胁索要钱款。
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男子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在审理过程中,男子本该有减刑机会,但最后因拒不认罪所以没有减刑,如今坐满了整整3年牢狱,终于在昨日出狱。
男子小邸表示,自己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都不错,所有考核指标基本都是满分,曾获得过三次奖励。只要认罪,就可以申请减刑二至三个月,但我小邸一直没有答应,坚持要为自己讨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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