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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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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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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办理汇算清缴。
在小程序端的“个税”功能中,你可以自主选择起止时间来查询税款缴纳明细,缴纳明细显示“由远及近”。
下面小坊给大家介绍一下
具体操作流程
还不了解的坊友可以码一码!
方法一
1、打开“随申办”APP和微信、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选择“我的”,再点击“我的数据”旁的“更多”。
从左至右分别是“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
2、在“随申办”APP中,点击“我的数据”旁的“更多”后,收藏“纳税查询”,这样在“我的数据”下就会出现“纳税查询”卡片,点击卡片即可进入个人纳税明细查询。
“随申办”APP
本文来源:上海热线综合 作者: 责任编辑:湘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