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韭菜获利8元”被判半年?当地法院回应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志远:从盗窃的度上应该看的是损失,财产犯罪不要去看你获利多少,而应该看的是你造成别人损失多少。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 刘仁文:到底前科有多严重,或者是不是5年之内构成累犯,目前我们也不掌握。另外就是说盗窃(获利)八块钱是不是过于简单地描述了。
记者实地调查 了解案件来龙去脉
灵川法院曾表示,最早发布这则消息的目的是普法,没想到因为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中存在一些失误和偏差,最终却引来了风波。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日前,记者来到广西灵川,进行实地调查。
在灵川法院的协助下,记者见到了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唐先生。据唐先生介绍,他第一次发现自家地里的韭菜被盗,是今年五月份的一天清晨,当时,他如往常一样来到地里拔草,却发现地里的韭菜被人割了。
被害人 唐先生:肯定有一点不舒服了,辛辛苦苦一天到晚早出晚归,天天是一样,你看我的韭菜长得多好,青油油的。
唐先生说,第一次发现韭菜被盗,他并没有报案。直到5月29日,韭菜地第二次被盗,他才决定去报案。
被害人 唐先生:我以为他割了这么一厢,他偷了一厢就不来了就算了,谁知道他过了几天他又过来又割了一厢。
本文来源:上海热线综合 作者: 责任编辑:湘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