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了“生前预嘱”服务,临终决定权自己做主
律师建议:
可参照遗嘱或法定程序订“生前预嘱”
目前,除深圳经济特区以外,并没有“生前预嘱”的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上海市民办理生前预嘱有作用吗?
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巨明律师事务所陈怡婷律师。
陈怡婷表示,目前,并没有《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以外的其他明确的全国性法律法规等或者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对生前预嘱的法律效力做支持。
但是在业界有一些法学专家和医学专家认为,生前预嘱在国内应该是合法且被医疗界认可的。
所以在上海订立“生前预嘱”是否有法律效力有待商榷。根据实践中不同情况,有不一样的结果。
那么,一个人想要自行决定病危时候的医疗救护,要怎么做呢?
陈怡婷建议,如果自己有所需求并希望对自己最后的时光有所安排,可以参照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或者是参照《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中的法定程序订立一份“生前预嘱”并能主动告知亲属自己最后的意愿和该份“预嘱”。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副院长王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生前预嘱是安宁疗护的重要环节,生前预嘱首次入法,深圳进行了制度性的探索。事实上,上海安宁疗护工作已有30年之久,上海市政府对于疾病终末期患者及家属的服务早已有之。
安宁疗护,又称临终关怀,关注的是全生命周期“最后一公里”的生命质量和尊严,通过多学科团队协作帮助患者和家属缓解生理的痛苦、抚慰心理的哀伤,是医学与人文的高度融合,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目前,上海安宁疗护服务已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普遍推行。去年年底,上海市卫健委授牌,上海市安宁疗护服务管理中心正式成立。
如陈怡婷律师以及更多网友所言,希望我国能加速“生前预嘱”全国性法律法规等的落地,让每一个人直到最后一刻都能捍卫自己的生命权和身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