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通知》明确,养殖河鲀鱼源的基地要备案且养殖的河鲀要经过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才能销售。加工河豚企业须满足三个条件:加工企业有经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具有河鲀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鲀品种的能力,熟练掌握河鲀安全加工技术;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通知》还指出,对外销售的河鲀加工产品要提前进行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的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等信息。
允许上市的河豚必须加工后包装销售,并附有追溯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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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黄浦 作者: 责任编辑:皮卡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