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好上海

楼下的快递柜要收钱了!这笔账该谁“买单”?

2018-10-23 08:00:46

  实际上,对于快递投递问题我国早有规定,5月1日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就明确指出,快递企业应当把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按理说,就算无法当面验收,快递员要把快递放进快递柜,必须征求消费者同意,而不是事后发个取件码了事,这样做也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看来,对于快递柜这样的新生事物,如何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又让用户使用更便捷,还需要下一番功夫,好好探索。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央视财经 作者: 责任编辑:赵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站点地图 |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4]0028-028号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服务举报电话:5212221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