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什么情况下单位需要补缴公积金?
漏缴补缴
申请范围
正常缴存单位漏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补足缴纳。单位也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办理。
办理场所
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客户端)。
办理要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用户;
2、单位已至资金开户行完成集中代收付业务委托付款业务申请;
3、已具备资金业务直联操作权限;
4、登录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办理流程
登录单位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在网页版的菜单中选择“补缴”,在客户端的菜单中选择“汇补缴支付”,按提示进行操作。首次缴存需在线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跨行支付业务协议》。
办理时限
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即时操作成功。
注意事项
1、补缴时间段:补缴起始时间可溯及至职工账户转入单位前6个月。补缴时间段应是职工应缴未缴的时间段,职工账户已缴存过的时间段不能重复补缴。不得为当前操作日期之后的月份进行补缴操作。
2、补缴金额:月缴存额上下限符合补缴年度月缴存额上下限。
3、补缴职工账户必须在补缴单位内。
本文来源:上海本地宝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