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好上海

上海职工必知!这些情况不上班也可以拿工资

2020-06-05 08:06:37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是指

   ◇ 劳动者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 当选代表出席乡(镇)

   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

   组织召开的会议;

   ◇ 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

   ◇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

   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

   ◇ 以及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此期间

   用人单位应视同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参加社会活动工资待遇:参加活动期间,工资照发

上一页 1 ... 3 4 5 6 7 ... 9 下一页

声明: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尽快与上海热线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相关处理。联系方式:shzixun@online.sh.cn

本文来源:上海周边一点通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广告服务 | 站点地图 |
 许可证编号:31220180001 沪ICP备09025212号 沪网文[2014]0028-028号 营业执照信息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上海青年公益门户网站 放心搜
©1996- 上海热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09号 服务举报电话:5212221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