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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出台新政:社区医院使用乙类药品将参照甲类支付

    变“不愿去”为“乐意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居民获得“家门口”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上海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起步较早,分级诊疗秩序持续优化。与此同时,伴随城市老龄化步伐加快,以及社会环境、疾病谱变化等因素,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对基层医疗机构临床诊疗和健康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主要面临几个痛点,”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说,“一是居民愿不愿意去,二是去了以后社区医院能不能接得住。”他介绍,此次医保赋能基层15条措施从提升参保患者就医下沉动力、优化社区适宜技术价格管理、推动院际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合理加大医保支付倾斜力度五个方面,破解“群众不愿去”“社区接不住”“上下不联通”等痛点难点,提升基层就诊的动力和引力。

    社区医院有没有好医生?会不会配不到药?看病能不能更便宜?这些都影响着参保患者下沉社区的动力。曹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叶涛回忆,“以前有些居民不愿意到社区来,主要原因就是很多药在华山、中山配得到,在社区配不到”。

    近年来,随着社区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放宽,“配不到药”的问题逐渐得到缓解。为了提升社区用药可及性,市医保局提出实施定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进一步拓展购药渠道。另外,15条举措强调完善社区药品配备,定期调整和优化药品供应目录,加强社区与二、三级医院用药目录衔接,协同完善医保电子处方、延伸处方、长期处方等服务举措,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常见病用药目录一致。“以后基层用药就更有保障了。”叶涛说。

    在减轻居民就医负担方面,15条举措中包括适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急诊报销比例,在职职工社区门急诊报销比例提高到80%,部分退休人员提高到85%以上;进一步提高基层用药实际报销水平,在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医保目录内的乙类药品(定额标准自负药品除外),参照甲类药品支付,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支付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原先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医保目录内的乙类药品时,需要自己先付总额的10%,再按医保报销比例支付剩下的90%,“费用比二级、三级医院低一点,但相差不算多”。现在乙类药品在基层报销可以参照甲类药品,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换句话说,同一款乙类药品,在社区医院买要比在大医院买便宜得多。据介绍,目前社区医院常见的乙类药品(商品名)有将近2000种,经静态测算,该措施实施后每年将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近2亿元。

    同时,在药店用药报销方面,实施定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对患者需要但社区尚未配备的药品,可由社区医生开具电子处方,患者到定点药店就近购买,享受与社区同等待遇。在就近大病治疗方面,扩大医保门诊大病定点资质。随着腹透等适宜技术在社区推广,考虑将相应大病定点资质放宽至社区,方便居民就近进行大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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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皮卡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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