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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意外!上海这个黄金地段,月租金竟不到50元,近8年还不用交?租客却高兴不起来

究竟该由谁

为此处的房屋负责呢?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物业管理师宋安成表示,租赁公房应该由产权单位来管理,一般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来管理。不管产权如何变化,管理公司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房管部门也该帮助市民查清产权归属。

话又说回来,如今老房修缮迫在眉睫,但是简单算一下,即便有物业单位继续来收租,按照20户人家、一年五百多租金的总数,要展开修缮,又谈何容易?

也许短时间内无法解决这个遗留问题,

但在确权阶段,

属地相关部门是否可以

做一些临时措施和预案,

保障居民们的居住安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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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梦想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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