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状告上海迪士尼:年卡刚买16个小时,放弃入园,凭什么不退款?
被告在《年卡须知》中载明:上海迪士尼乐园年卡不可转让、更换及退款,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该内容与年卡这一门票模式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同时又明确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因此该内容也是合法的。原告认为该内容不当,诉请要求被告删除该内容并作赔礼道歉,无相应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称为了观看跨年夜的烟花表演而购买案涉年卡,从其购买时间及后续入园等情形看,该主张具有一定的可信性。由于空气污染,被告方取消了相关烟花燃放活动,原告因此向被告提出退卡退款申请,此时距原告购买年卡仅16小时,且原告尚未使用年卡,被告拒绝不合情理,也不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审理中,被告表示同意原告退卡,但原告坚持其他诉请,致调解不成。综合上列情况,法院准许原告的退卡请求,原告主张2次入园折合价款500元,尚属合理,被告应退还原告年卡剩余款项3899元。
综上,上海浦东法院判决,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年卡剩余款项3899元;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本文来源:网络 作者: 责任编辑:杨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