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
居民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到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受理地公安派出所核验证件质量,比对居民指纹和照片信息,确认人证一致后发放证件。居民凭《居民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领证凭证》到受理点分(县)局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2 办理居住证
这一项是专门针对非上海户口的啦,上海户口的不许要办理哦~
非上海户口办理居住证首先得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办理流程:
1、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确认后签名;
3、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受理点办理: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大木桥路123号)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山西路620号、浦东商城路660号)
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试点区街道受理点